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规模持续快速增长,成为外贸发展的新亮点。商务部和其他六个部门近联合发布了《关于扩大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并严格执行监管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扩大到所有自由贸易试点区、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点区、综合保税区、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所在城市(区域)。扩大试点范围将产生什么影响,跨境电子商务目前的发展趋势如何?记者接受了采访。
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规模已超过1000亿元。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离我们不远,国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子商务平台购买海外商品构成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行为。据统计,2020年,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规模已超过1000亿元。
新商业形式的发展不能与相关政策的大力支持分开。自2016年起,中国探索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暂时按个人商品监管的过渡政策安排,然后两次延长至2017年底和2018年底。2018年11月,商务部等六个部门发布了《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的通知》,明确在北京等37个城市试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个人进口商品监管,不执行进口许可证批准、登记或备案要求,确保过渡期后监管安排的连续稳定。2020年,试点项目进一步扩展到86个城市和海南岛。
个人自用进口货物监督意味着程序更简单,流通更快。在试点试点的推动下,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迅速增长。商务部发言人高峰表示,自2018年11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试点以来,各部门和地方政府积极探索,不断完善政策体系,规范发展。同时,风险防治和监管体系也在逐步完善,监管有效,具备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条件。
扩大试点范围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更好发展。高峰介绍,未来城市相关区域,只要符合海关监管要求可以开展网上购物保税进口业务,方便企业根据发展需要灵活调整业务布局,方便消费者更方便购买跨境商品,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注重加强事后监管。
随着消费升级步伐的加快,中国消费者对优质进口商品的需求日益增加。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希望在家里购买世界各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发展空间更广阔。下一步,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试点城市严格执行要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标准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密集出台支持政策,为快速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今年3月,首届中国跨境电子商务交易会在福州举行,吸引了2363家企业参展,覆盖了全球33个跨境电子商务平台。据不完全统计,本次展览达成意向交易金额超过35亿美元。根据海关数据,2020年中国跨境电子商务进出口1.69万亿元,同比增长31.1%。跨境电子商务逐渐成为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商务部研究所区域经济合作研究中心主任张建平表示,跨境电子商务近年来保持了两位数的增长速度,为中国的外贸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特别是2020年,中国外贸在严峻挑战下实现V型逆转,与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无关。跨境电子商务具有突破时空限制、低成本、高效率的独特优势,成为国际贸易和外贸创新发展的重要选择,对外贸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发挥了积极作用。
支持政策的密集出台也为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