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一般与供货商签订合同,负责商品的展示与推广并提供结算服务,供货商负责发货、退换货及相关客服等。在这个关系中,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有:
1、对供应商资质审查不严格。
未对第三方平台供应商应具备的各种证照是否齐全进行严格审查,会造成很多后续问题。为此,应严格审查即将上线销售的商品是否包括在供货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是否申请并获批一些专项的许可,进口商品是否有每一批次的关单及检验检疫证明等,并对这些证照进行留存。商品出现售后问题的时候,第三方平台可以此作为初步裁断供货商是否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或与消费者进行调解的依据,也可以作为自己与供货商之间合同纠纷的证据。
2、供货合同存在的风险。
目前国内的很多大型第三方平台都是一些有实力的企业,作为拥有丰富客户资源的分销平台,一个第三方平台可能会同时有多家供货商供货,这就导致进口商品供货商之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而一般国内的第三方平台与供货商签订的协议都是平台自己事先制定的,为了保证自己能够被大型第三方平台“选中”,很多供货商在与平台签约阶段对平台提供的合同条款全盘接受。这样的合同看似是对第三方平台的保护,实际上存在很大的隐患。
首先,像这样合同一方单方面提供的制式合同在涉诉的时候很容易被法院推翻,里面签订的剥夺对方权利,免去自身义务的条款将是无效的,法院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再次进行公平的分配。第二,合同里约定的一些平台对于消费者的免责条款,对消费者起不到拘束作用。因为消费者并不是供货合同的签订方,消费者基于对第三方平台的信任购买了平台上的商品,并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的权利赋予是法定的,不能因为约定而取消,因此平台对消费者不能完全免责。
所以第三方平台在与供货商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不要与供货商签订权利义务差别很大的“不公平条款”,但可以利用约定管辖及保留对供货商的追偿权等来降低自身的风险。
4、供货商所售进口商品侵权。
进口商品在国内发生多的侵权是商标等知识产权侵权。这个目前在国际上还没有统一的裁判标准,也将在今后的专题中详细阐述。
(二)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的风险
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的风险主要围绕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各种责任及《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与消费者相关的责任等方面。
预防这方面的风险,平台首先应该做到合法合规。应以不低于消法的标准制定完善关于交易、售后、争议等规则,并且将这些规则在平台上显著的位置进行公示。 一方面对经销商进行警示,以规范供货商的行为。另一方面在与消费者之间发生争议的时候,能有明确的处理依据。
在这里,尤其提醒那些入驻平台的商户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出售商品的平台,是否可以对消费者免责。虽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从《电子商务法草案稿》起草人的观点来看,电商平台作为承接各家电商、网店的载体,先期已经对入驻的供应商及商品进行过筛选,并且平台在运营的过程中会收取供应商费用。故根据权责相适应的原则来看,当交易出现问题时平台难辞其咎。当然究竟该负多大的责任,是按份责任还是连带责任就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会根据平台对交易的参与程度来定夺。
因此,电商平台在保证自己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对平台交易进行监管,对供货商提供的商品进行不定期抽检。遇到消费者投诉,要及时查清商品存在的缺陷和问题,将有问题的商品及时下架,并对不良商户进行警告、扣保证金、罚款或查封。对供应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进行垫付、赔偿。电商平台在为平台商品做推广营销时也要注意提前考察商品的质量,避免因推广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而加重自己的责任。后,还要注意采取相应措施对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加以保密。